她发现我从垃圾场偷偷捡来养了大半年的流浪狗,偷偷吸引狗贩子带走它。我知道是她做的。
是因为我疯狂找了好几天后,她悄悄告诉我那天看见叔叔带走了。
她会带着一帮小孩对我拳打脚踢,打在衣服盖住,看不见的地方。她故意的,我知道。
和她比起来,我就像哥哥口中叛逆的野孩子。她说:有的时候哥哥是知道的,那些伤,
是哥哥默许了唉。是啊,我明白的。有些伤哥哥看见了,但是不想管。她恨不得我不存在。
我一开始会反抗,后来我不想做挣扎了。抱紧自己只希望快点结束。
......跌跌撞撞得我和她上了同一所中学。哥哥来送沈娇娇,
全校都知道她有个企业家哥哥。她是沈家大小姐,豪车接送还有专门的司机,
而我骑着在市场淘汰的自行车赶到学校。初中的沈娇娇像小学一样恶劣,她有钱,
招了几个小跟班,每天变着法欺负我。涂桌子,撕书,打架,辱骂,拉着我去厕所殴打,
拿着拖把拖我......都是家常便饭。知道找哥哥、爸爸没用,我只能求救老师,
但老师也不管,她愈发变本加厉。谁会信啊,班级第一欺负另一个班的倒数第一,图什么那,
我连申诉的欲望都没了。我愈发沉默,直到那天,班级来了个转校生。他说他叫陈炀,
弯弯的月牙一样的眼睛,笑起来挺好看的,整个人仿佛发着光,像是一团炽热的小太阳。
比沈娇娇笑起来更好看,他应该比她更像想象中的母亲,我想。陈炀是一个很开朗的男孩子,
第一天就成为了初中部有名的校草。情书收了一抽屉,毕竟年级第一又帅气。很巧合的是,